开出支票计入什么科目
开出现金支票涉及的会计科目为:现金、银行存款。
开出现金支票时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
1、本单位提取备用金,用于日常开支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本单位开具现金支票支付其他单位货款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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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背书转让吗
支票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根据《票据法》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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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背书盖什么章,支票背书
支票背书需要加盖背书人(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自然人人名章)的签章。
1、法人章是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章,可以在业务合同上和支票签发上代表法人签名和认可。
2、公章代表企业是经过相关注册而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业务的权限。
3、财务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与法人章合并使用在开具的银行票据上,可以证明企业向客户有效支付相应款项。人名章顾名思义人的名字命名。
根据《票据法》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支票背书
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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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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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是什么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是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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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授权补记是什么
支票授权补记指的是支票的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这两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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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支票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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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怎么填写
转账支票填写方法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1202027409900088888 账号小写。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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