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官方网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重要文件

bt365官方网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4-20


镇林【2015】14号 

bt365官方网

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

检查机制工作方案

    根据《县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南阳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纪发[2015]2号),扎实推进我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局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检查机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市、县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工作程序,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林业系统基层站所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服务群众的相关股室的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行为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林业系统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本系统内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教育强监督

  重视廉政教育,林业系统各单位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廉洁教育宣讲活动;围绕工作重点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业务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宣传版面、宣传栏等宣传教育平台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进行宣传教育。

  责任主体:林业系统各党支部、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二)以公开促监督

  健全林业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通过阳光农廉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群众公开林业的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建立公开监督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林业系统各党支部、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三)以明责严监督

  明确界定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林业局相关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负监管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和相关纪录。

  责任主体:业务股、退耕办、项目办

  监督主体:局总支

  (四)以制度保监督

  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各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完善信访机制。

  责任主体:林业系统各党支部、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五)普遍督查

  认真履职尽责,局监察室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地、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六)重点检查

  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局涉农股室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责任主体:局涉农股室、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七)专项巡查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检查。每年2至3个惠农项目,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村、组、农户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对其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勤政廉政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涉农股室、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八)及时调查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直查快办。按照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实时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主体: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四、日常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考勤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来客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局内部管理制度

责任主体:局人事股、局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五、督查检查内容

  按照市纪委《南阳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局纪委对职责范围的以下涉农惠农项目进行重点督查检查。

  1、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

  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营造林明细计划的通知》(豫林计【2015】5号文件,2015年省下达我县总任务6.8263万亩(其中:造林0.9万亩;森林抚育改造5.7263万亩;花卉苗木0.2万亩)。

  项目实施: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实施营造林的个人或单位。

  监管措施:一是根据省下达年度任务,局编制年度营造林作业设计,报省林业厅批复后由农户或承包单位自行实施;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的实施及时跟进,对项目实施的面积、质量等进行现场指导;三是项目实施结束后,先由林业局进行自查,然后由省林业厅专家组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再次全面核查;四是惠农资金监管。该项目资金由省林业厅依据核查结果进行下拨补助资金,资金下拨县财政局建立的专户。由实施个人或单位提供土地承包合同、身份证到林业局办理验收证明和提款申请,经批准后由县财政专户直接把补助款打到实施个人或单位帐户。五是林业局组织涉农股室组成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到乡、村、组、农户,进行走访、质询、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项目实施的个人或单位。

  按照省下拨的资金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配合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坚决杜绝挪用、截留、转移等异常现象发生。(注:该项目补助资金情况按省下发文件为标准,具体时间不确定。)

  责任主体:业务股

  监督主体:局总支

  2、退耕还林项目

  2015年完善退耕还林面积4万亩,政策补助资金500万元。

  项目实施:该项目由退耕还林农户自行实施

  资金发放方式:由县级财政局直接拔付给各退耕还林农户提供的个人帐户上。

  监管措施:一是开展退耕还林自查。退耕还林办公室每年组织乡镇 相关人员对该乡镇的退耕还林面积 、小班进行实地踏查,二是各乡镇上报的退耕还林小班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三是及时上报结果,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县级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四是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小班立即以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对该乡镇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后报县退耕还林办公室,进行复核。五是由林业执法部门加大退耕还林地内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六是局总支组织涉农股室组成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到乡、村、组对退耕还林农户进行走访、质询、座谈,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至退耕户。

  责任主体:退耕还林办公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

  项目实施:该项目由退耕还林承包农户自行实施。

  监管措施:一是加强对巩固退耕还林项目的管理、督促,在实施中进行跟踪检查指导。二是每年的3月下旬,退耕还林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下达的任务逐乡镇小班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合格的小班责令立即进行整改或调整,直至合格。三是把自查结果报送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四是省林厅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合格面积、小班进行下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资金,下发的专项补助资金直接到县财政局专户,造林户凭土地承包合同、身份证、提款申请等相关手续,由财政部门直接向造林户支付造林补助。五是在资金下发后,由局党总支组织退耕还林办公室不定期对部分村、组、承包户进行电话问询、入户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确保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注:该项目待省林业厅核查后2015年底前下发资金文件,具体时间不确定)

  责任主体:退耕还林办公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4、省级公益林建设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

  根据《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意见》豫财农【2011】138号文件,镇平县公益林面积2.3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2.3万亩,补助资金10.9万元(每亩10.75元)。

项目实施:该项目由镇平县国营五岳庙林场自行实施

  监管措施:一是由县林业局与县国营五岳庙林场签订《镇平县省级公益林管护合同》;二是由林场组织人员不定时对公益林区进行巡护,检查护林员是否在岗和林区安全工作。三是由县公益林办公室对公益林管护及补偿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该项目待省林业厅核查后于2015年底前下发资金文件,具体时间不确定)

  责任主体:公益林办公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5、其他项目

  待有其他项目下达后,十五日内报局监察室备案,同时报县纪委备案。

  责任主体:业务股、项目办、监察室

  监督主体:局总支

  六、实施步骤

  这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分为四个阶段推进,时间1年左右,从2015年1月启动,11月底前检查验收: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

局纪委要按照省、市关于"四项机制"建设和完善基层 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

根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市纪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工作》,局纪委要采取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等方式,依法依纪组织开展林业系统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惩处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三)健全机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总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权利运行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基层林农的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要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制度,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

局总支要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创新林业系统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新模式。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总支把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局纪委要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把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建立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局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谋划,把握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确保实效。局纪委要按照相关要求,精心部署,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召开转段工作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四督四查",严肃查处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和落实"两个责任"

  (三)建立台帐,强化督导。局总支、监察室要建立台帐化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帐,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帐化管理。要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相关股室 每月向监督主体部门上报一次涉农资金监督检查情况。建立信息周报告制度,局纪委每周至少上报一次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后,局相关股室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整体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撰写工作报告。抓住"四督四查"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局总支要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督导考评,对工作主动,效果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积极性差、工作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

 

 

bt365官方网

二0一五年四月十日

信息来源:bt365官方网管理员 | 责任编辑:bt365官方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