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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2016〕29 号
中共镇平县委办公室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2017年度大造林大绿化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
《镇平县2017年度大造林大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镇平县委办公室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6 日
为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加强资源保护,增进绿色惠民,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态文明和实力镇平、美丽镇平、幸福镇平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今冬明春完成通道绿化114.6公里,重点区域造林0.6万亩,植树302.7万株,使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70万亩,林木覆盖面积达55.7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5.1%。
(一)绿色通道建设
1.国道(312、207)
边沟外侧各建设宽度不少于60米的生态林带,现有苗圃或经济林宽度达不到要求的,补齐宽度。
2.省道(244、248)
边沟外侧各建设不少于30米的生态林带。
3.县道
边沟外侧各建设不少于20米的生态林带。
4.乡村主要道路
边沟外侧各建设不少于10米的生态林带。
(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廊道补植补造
按照市定标准(防护网外两侧造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其中内侧50米为永久性生态林)做好补植补造,加强林木管护及查漏补缺,排除死角,巩固提升,维护好生态廊道建设成果。
(三)高速通道补植补造
1.环城高速:按照市定标准(公路防护网外两侧造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其中内侧30米为永久性生态林),做好补植补造。
2.沪陕高速:按照市定标准(公路防护网外两侧造林宽度各不少于30米,建设为永久性生态林),做好补植补造。
(四)重点区域
需造林总面积0.6万亩,植树190万株。其中:
1.沪陕高速镇平站出口-石佛寺镇:由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标准,高标准进行绿化。
2.赵湾水库库区:造林0.31万亩(石佛寺0.2万亩,二龙0.11万亩);
3.遮山("九山绿化"):造林0.05万亩;
4.其它荒山:造林0.24万亩。
(五)农田防护林建设
农田林网规划植树90.8万株,平原乡镇要根据分配的任务,结合实际,打造亮点工程。
(六)县城中心城区绿化
由县建设局负责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完成好南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
由相关乡镇(街道)对照南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和分配的任务,抓好组织落实。
三、工作标准
(一)做到"三大一深",确保高标准种植。
在造林标准上,切实做到"大苗、大穴、大水、深栽"。其中:"大苗",要求选用一级壮苗,新312国道林带苗木米径要不低于5公分,高速通道林带苗木米径要不低于4公分,其它道路林带苗木米径要不低于3公分。常绿树种要带土球栽植,林带外沿必须要开挖1米宽的隔离沟。"大穴",要求开挖80公分见方的树穴。"大水",要求对新栽苗木浇透水,每棵树木不低于两桶水,一个月内再浇足第二遍透墒水,当出现干旱情况时要及时补浇。"深栽",要求新栽树木根际线不得高于地平线。
(二)坚持横平竖直、纵横成行,打造高标准林带。
树木栽植时要拉线定距,确保林带横平竖直、成行成线。新栽树木要用石灰水高标准涂白,涂白高度要达到1.3米,大苗要用支架固定,确保一次造林,一次成林成景。
(三)落实大户承包,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谁造谁有、产权明晰的要求,鼓励大户和企业承包造林,包栽包活包养,确保发展一片成一片。加快土地流转速度,提前将造林所需的土地流转到位,开挖出隔离沟,确定承包主体,签订承包合同。确保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四)实行合同管理,确保种得活保得住。
各乡镇(街道)要与各造林大户签订林木种植管理及后期更新合同书,既要兼顾造林大户的经济效益,更要保证间伐移栽时不能影响生态效益,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年年种树不见绿、岁岁造林不成林的问题。
四、时间节点
(一)工作节点
1.宣传启动
2016年9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宣传,炒热氛围,正式启动我县大造林大绿化工作。
2.完成土地流转
2016年9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林带宽度的相关要求,全面完成土地流转任务,并开挖出林带隔离沟。
3.落实承包主体
2016年10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对流转出的土地,落实好大户承包,签订承包协议。
4.集中开挖树穴
2016年11月份,各乡镇(街道)要完成好整地挖穴任务,并做好苗木选购准备工作。
5.栽植苗木
2016年12月中旬起,各乡镇(街道)高标准开展造林工作;在2017年春节前,实现造林工作大头落地。
(二)观摩评比节点
2016年
1.9月底,进行第一次督查。组织对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评比,集中检查隔离沟开挖等项情况。
2.10月中旬,进行第二次督查。组织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评比,督查承包协议签订情况。
3.12月上旬,进行第三次督查。组织对整地挖穴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评比。
2017年
4.元月上旬,进行第一次植树造林观摩评比。
5.2月中旬,进行第二次植树造林观摩评比。
6.3月下旬,进行第三次植树造林观摩评比。
7.5月份,进行第四次植树造林及林木管护现场观摩评比。
8.8月份,对树木成活及保存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领导责任
(一)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直接抓,负主要责任。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造林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早动员,及早布置,及早动手,争取工作主动。
(二)创新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林业生态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工作方法,重点在土地流转、资金筹措、造管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制定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建立林业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所有造林用地都要在种麦前搞好土地流转。
(三)强化督查。由县大造林大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督查中心等相关单位,分阶段对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签订、整地挖穴、植树规模及树木存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评。县大造林大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要制订林业生态建设责任目标考评体系,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做到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排队、一通报,建立起常态化的督查考评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根据考评结果,适时兑现奖惩措施(具体苗木树种、规格选择标准和造林奖惩措施另行下发)。
附件:镇平县大造林大绿化任务分解表